江西师范大学物理与通信电子学院
党务公开制度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及省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创新学习方法,优化学习效果,为推动学院发展升级提供理论支撑。党员自觉以《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要求自己,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宗旨,以领导班子作风建设为重点,以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目标,立足于党内民主、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学院党务公开,为实现学院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创造良好的政治氛围。
二、基本原则
学院党务公开应该遵循的原则:
1、依法公开的原则。党务公开工作要遵循《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监督条例》、《保密法》、《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法律、法规和党纪没有明确禁止公开的事项,一般可以公开。
2、先内后外的原则。党务工作首先要在党内公开,保证全体党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对不涉及保密以及群众关注的重要事项,要按照规定及时向党外公开。
3、稳步推进的原则。在推进党务公开过程中,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既要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又要慎重稳妥、稳步推进,逐步推进党务公开。
4、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党务公开既要实事求是、真实可信,更要务实事、取实效。要结合学院实际和党组织建设情况切实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总体要求
党务公开总体要求是达到“三规范、三满意”,即内容规范、程序规范、管理规范和党员满意、教师满意、学生满意。
四、基本内容
1、党委成员职责分工;
2、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其它各项制度;
3、中心组民主生活会的情况;
4、党员发展情况,包括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党员发展前公示、预备党员转正前公示和发展工作程序等;
5、党员教育管理和活动开展情况;
6、主题教育学习计划和活动情况;
7、党员的奖惩情况;
8、党费收缴情况;
9、群众关注的热难点问题解决情况以及群众向党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落实情况;
10、党建工作创建特色情况等。
五、主要形式
根据不同内容确定公开的形式和范围,要求简便直观、灵活多样,便于参与。主要分为党内公开和党外公开两条途径:党内公开的形式主要是党内会议、党员活动、定期通报等;党外公开主要是通过教职工大会、党员大会、院务公开栏、学院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开。
六、程序和时限
(一)党务公开的程序
党务公开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进行。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期限由院办公室报院党委提出和实施。
(二)党务公开的时限
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做到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开、长期公开与阶段性公开相结合。有关规章制度要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要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要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要随时公开。对于重大问题或复杂问题,应根据公开后的反馈意见进一步的完善,必要时再进行公开。
七、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