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江西师范大学物理与通信电子学院现有1个物理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物理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包括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光电信息工程和学科教学(物理))。
学院现有绿色氢能与先进催化江西省重点实验室、先进电子材料与器件江西省重点实验室、江西省微纳材料与传感工程实验室、江西省 2011 协同创新中心-先进传感器件与系统集成和江西省磁性传感器件院士工作站5个省级科研平台,1 个江西省优势科技创新团队。学院教师围绕国家和江西省发展战略,在微纳材料与器件、新能源材料、激光技术、
量子通信、光电子器件、新型光通信产品等方面开展科学和技术研究。
二、接收调剂专业及名额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位类别 | 学习形式 | 拟调剂名额 |
085401 |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 专业硕士 | 全日制 | 4 |
三、调剂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详情请见我校招生简章公布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国家A类地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四、调剂流程
(一)学院发布调剂公告。在学校及学院网站公布调剂专业、调剂名额、调剂条件、调剂程序及联系方式等,并在教育部调剂系统设置调剂专业、名额及条件。
(二)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填写调剂信息。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中按要求填写调剂志愿。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2025年4月8日00:00-4月8日12:00,考生须通过登录该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进行调剂,否则调剂无效。
(三)学院审核调剂。按调剂条件挑选考生并确认考生调剂意愿,将同意调剂的合格考生添加到复试备选库。
(四)发送复试通知。4月8日12:00点起,根据各专业缺额情况择优陆续发送复试通知,接到复试通知的调剂生务必在复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回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五)考生复试。考生按调剂复试通知要求进行复试,预计在4月11日。
五、调剂复试内容及考核要求
(一) 复试方式:线下复试(现场复试)。
(二) 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所有专业考生均须进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分值为30分。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听力理解能力和运用英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形式主要为英文文献阅读,现场抽题、考生朗读并回答问题,英文对话等。
2.专业测试
所有专业均须进行专业测试,分值为120分。考试形式为笔试(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专业测试着重考核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
3.综合素质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创新意识与能力、心理健康状况及综合素质等。面试采取抽取题签回答问题的形式,如面试教师认为有必要,可补充提问,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分值为100分。
六、复试日程安排
序号 | 项目 | 时间 | 地点 | 备注 |
1 | 报到、资格审查 | 4月11日 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 实验大楼 中206 | 须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政审表 |
2 | 专业测试 (120分) | 4月11日上午 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 实验大楼中208 | 身份证 |
3
| 英语口语听力(30分) 专业面试(100分) | 4月11日下午 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 实验大楼 候场 (L-中206),面试 (L-中208) | 身份证 |
七、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的证件及证明材料:
(1)初试准考证(中国研招网可下载);
(2)报考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有效期内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参加复试;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往届考生毕业(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获得相应学位,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5)《江西师范大学2025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原件(需审查盖章);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
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复试资格。参加复试考生均需签订《诚信承诺书》;对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八、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后提交二甲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新生入学体检。
九、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十、录取基本原则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2.复试期间若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舞弊、身体及思想政治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不予录取;
3.复试总成绩150为合格。
4.复试总成绩与初试总成绩相加为考生总成绩。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初试专业课成绩、复试综合测试成绩。
5.调剂考生须在复试结果公布后按研招办要求及时办理有关调剂录取手续,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6.一志愿考生、调剂生分别单独排名录取。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分别单独排名。
十一、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学院联系方式:0791-88120370 邹老师
研究生院联系方式:0791-8812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