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人事管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 人事档案管理。由人事秘书负责,做到档案齐全、明晰。做好保密工作。
二、 考勤。如实考勤并及时上报校人事处。
三、 年终评优考核程序。
1、 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对每个教职工打分。
2、 分三个系和一个行政组考核,进行公开打分。
3、 考核小组打分占百分之三十,分系和组打分占百分之七十。按分数从高到底排名。
4、 考核评优按百分比从高到低确定名单。
四、 进人程序
1、 教授委员会讨论、考核,通过则进入下一程序。
2、 教授委员会讨论结果提交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则进入下一程序。
3、 成立考查小组,通过笔试,面试,试讲,调查,最终确定是否进人。
五、 调动程序
1、 教授委员会讨论,通过则进入下一程序。
2、 教授委员会讨论结果提交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
六、 竞聘行政岗位程序
1、 个人提出岗位申请,提交院办。
2、 院办负责所有申请人员互评,提交党政联席会讨论,最终确定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