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学术期刊分类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 2012-03-30 浏览次数: 6181

为推动我校科研事业向高层次发展,引导广大教职工进行更高水平的科学研究,结合学校实际,配合《江西师范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的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一、分类原则

(一)按一级学科为学科划分标准,根据该学术期刊在学科领域所具有的不同影响,参考有关兄弟院校的做法及理工科类学术期刊的影响因子,结合学校目前学科建设、科研力量与科研水平,划分不同的类别。

(二)经学校各有关单位推荐,校学术委员会审定。

 

二、学术期刊分类

(一)A

1SCI 一区、二区、三区、四区中所列期刊。

2、国外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总览中标记了*号的期刊。

3、国外科学技术核心期刊总览中标记了*号的期刊。

4、《江西师范大学国内A 类学术期刊目录》所含学术期刊。

5、被中央领导签字批示且有应用证明的有关政策咨询、研究报告。

(二)B

1、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刊物(不含“A类学术期刊”中所列的学术期刊)。

2、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核心库刊物(不含“A 类学术期刊”中所列的学术期刊)。

3、国外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总览和国外科学技术核心期刊总览中没有标记*号的期刊。

4、在《中国教育报》理论版、《中国文化报》理论版、《文艺报》理论版上发表的文章(3000 字以上)。

5、被省领导签字批示且有应用证明的有关政策咨询、研究报告。

(三)C

1、《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最新版)所列标记*号的国内学术期刊(不含“A 类学术期刊”及“B 类学术期刊”中所列的学术期刊)。

2、国外正式出版的一般性学术期刊。

3、国际会议论文集(应有正式出版号)。

(四)D

1、省级以上(含省级)一般性学术期刊。

2、全国性学术会议论文集(应有正式出版号)。

 

三、附则

1、除特别说明,以上学术期刊均指正刊,不包含增刊。

2、本办法由科技(社科)处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2012 1 1 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