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议对象
全校共青团员。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可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自愿参加者不限。
二、评议流程
团员教育评议采用学习教育、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团支部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团员开展专题学习、深化认识,为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做好团员教育评议工作打牢思想基础。组织团员认真学习重温《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论党的青年工作》等著作相关篇目,重点学习重温以下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国共产党章程》(节选,第十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节选,第一章)。
2.每名团员围绕在评议年度内的个人表现和发挥团员作用情况等撰写自我评价材料。重点查找3个方面问题:一是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情况,看学了多少、学得怎样,有什么收获和体会;二是团员意识提高情况,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共青团员提出的做理想远大、信念坚定,刻苦学习、锐意创新,敢于斗争、善于斗争,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崇德向善、严守纪律的模范的重要要求,是否做到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三是对照团员义务和团员先进性评价标准,还存在哪些差距和不足。
3.召开组织生活会,团支部书记报告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开展情况,通报团支部委员会查找不足等情况。
4.团支部书记、委员、其他团员逐个依次发言,交流体会、查找不足,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5.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民主测评投票。
6.在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结合团员日常表现和参加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情况,支部委员会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实事求是地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上级团委批准,并向本人反馈。
三、评议要求
1.坚持民主集中制,根据《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
指导大纲(试行)》,围绕“有信仰、讲政治、重品行、争先锋、守纪律”五个方面,采取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组织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先进性评价结果作为确定团员年度教育评议等次的主要依据。
2.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应召开支部大会,团员人数较
多的支部,可先由各团小组会议开展评议并提出初步评议意见后,提交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到会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评议。
3.团员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 30%以内。
4.确定评议等次,应注意“看票不唯票”,评议学生团员要防止唯分数、唯成绩。为确保评议结果公平公正、评选过程综合考察性强,班级团支部团员评议工作要按照多方面考察实施。优秀团员评议推选方式参考可见附件一,班级确定好推选方式后填写附件二交由辅导员签字同意。
5.各团支部要及时上报本支部评议结果,做好总结汇报工作。同时在《团支部工作手册》、“智慧团建”系统中准确记录好本支部各团员的教育评议结果。
四、等次认定
团员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认定标准如下:
1.优秀团员的认定标准为: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 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自觉遵守团章,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强烈的团员意识和荣誉感;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具有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2.合格团员的认定标准为: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 线、方针、政策;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能够执行团的决议,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能够在学习、生产、工作及其他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热心帮助青年进步,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3.基本合格团员的认定标准为:在评议年度内受过警告、 严重警告或撤销团内职务处分,但尚没有不合格团员的各种表现的。
4.不合格团员的认定标准为:理想信念动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团的组织意识淡漠,不能 履行团员义务、不执行团的决议,长期无故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违法违纪行为;道德水平低下,行为失当,造成不良影响;在评议年度内受过留团察看处分或行政处分且无明显改进。